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5 质保期:设备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所有硬件设备质保三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两者均为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要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转账凭证;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至代理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供应商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缴费后请致电()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