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朝阳区中医医院区级中医医疗中心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惠路6号楼10层2单元1001、1002、1004、1005、1006、1007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陈路南法信段13号1幢1层101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91号院1号楼6层1单元718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1、2-1205
标包名称:朝阳区中医医院区级中医医疗中心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标包名称:朝阳区中医医院区级中医医疗中心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标包名称:朝阳区中医医院区级中医医疗中心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标包名称:朝阳区中医医院区级中医医疗中心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
标包名称:朝阳区中医医院区级中医医疗中心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照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各包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5%(打九五折)计取。(其中第一包:28033.55元;第二包:18317.14元;第三包:53173.12元;第五包:10545元;第六包:4545.75元)。